剧情简介
近日,黎先生向媒体反映,他在大亚湾君华家园楼盘购买了一套89.90平方米的房屋,等到正式签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时候,才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只有68.60平方米,缩水了21.30平方米,他认为开发商销售人员有意误导他购买,要求退房。
黎先生:“2020年11月来看的,当天就交了2万多块钱押金,她就叫我一个礼拜后到签约部去签合同。”
黎先生表示,当时售楼人员非常热情,不停地向他们介绍楼盘的优势以及周边未来的发展前景,让人听了非常心动。夫妻二人在商量之后,便交了定金,并且在白纸上签下名字。
黎先生:“当时签合同 ,搞得很仓促,就是以白纸的形式,她用铅笔勾画出来,我们就在那里签名。”
黎先生说,当时售楼人员推销时说房子的面积是89.90平方米,并没有提分摊面积。因此,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房屋的使用面积就是89.90平方米。直到4个月以后,也就是在2021年3月份左右,他收到开发商惠州市志悦佳开发有限公司寄来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后,才发现购买的房屋分摊面积达21.30平方米,实际套内建筑面积只有68.60平方米。
黎先生:“我买89.9平方米肯定是家人小孩都可以住,现在60多平方米, 我们一家人肯定是住不下的。”
黎先生说,因为受疫情影响,在深圳的夫妻俩直到今年的五月份才第一次过来售楼处协商退房,但却协商无果。黎先生认为售楼人员让他在空白合同上签字,涉嫌违规销售。为此,他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返还购房款。
记者找到君华家园售楼处,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,对方请示领导之后,表示不接受采访。记者在售楼处看到墙壁张贴的售楼信息显示:一栋一单元05号房的面积是89.90平方米,并没有说明有公共分摊,周边也没有看到其它有关提示。君华家园的置业计划书也写明:一栋一单元05号户型建筑面积约90—92平方米。
随后,记者也找到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反映情况。工作人员经过了解核实,书面回复如下:经大亚湾测绘所核查该建筑面积89.9平方米,套内面积68.6平方米,分摊部分是在合理范围内。该房签约时间是2020年11月3日,签订合同时开发企业也将合同草签样板提供购房人确认。该房屋目前已备案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。开发企业不同意退房诉求,请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循法律途径解决。2022年6月2日已致电告知黎先生关于君华家园退房退款相关调处情况。
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主任 贺德鸿:“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,应当着重了解这个建筑面积是多少,公共分摊面积是多少,然后再计算一下相应的比例,看是否合适。当然,在购买房屋的时候,也要清晰明确地向销售方进行了解和进一步核实。从民法的角度来说,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时签署合同是被欺诈、胁迫等相应情形的,这份合同就是成立而有效的。如果没有刚才所说的情形作反证,予以推翻,认定这合同无效或者说可撤销的话,这份合同就要履行。”